但是,“微信”这个商标,却差点与腾讯失之交臂
这一切都要从最近的“微信商标争议案“说起
2010年11月12日,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微信”商标,指定使用在“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电话通讯、移动电话通讯”等服务上。
2011年1月21日,微信1.0测试版发布,3天后,腾讯正式向商标局提交了“微信”图文商标注册申请。
2011年8月,创博公司提交的“微信”文字商标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示,不料,自然人张新河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商标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广泛、深远影响,具有其他不良影响,创博公司不应获得该商标。
2013年3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对创博提请的“微信”文字商标注册不予核准。创博公司不服裁定。
2015年3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庭,但法庭当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创博公司又不服,继续上诉。
2016年4月20日,微信商标案迎来大结局。市高院认为“微信”商标在科技公司的服务项目上缺乏显著特征。最终裁定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究竟是什么让这家科技公司有勇气和腾讯争”微信“商标?
仔细看看腾讯这些年的商标之争就会发现:
腾讯在商标注册方面是个严重的“拖延症患者”!
11年前,腾讯与奇瑞之间那场著名的官司就是关于“QQ”商标的争议。奇瑞QQ汽车的上市时间是2003年,为何腾讯公司没有立刻提出异议呢?
原来当时正值腾讯公司上市的重要时间点,等到公司把上市的事务理清,挪出精力与奇瑞打官司,已经是两年后了。
在被法院判决败诉后,腾讯公司几乎将“QQ”商标能够注册的全部行业类型都注册了个遍。
再讲个案例,腾讯2011年注册了“腾讯微博”商标,但2014年1月,才申请相似商标注册,而此时,“微博”商标则被新浪早早地注册成功。2014年1月,腾讯似乎如梦初醒,向商标局提出了“微博”商标的注册申请,当然不出意外地被驳回。
腾讯的微信用户庞大,国家商评委都认为,微信产品深入人心,商标若给科技公司,将会对多达5亿的微信注册用户以及广大公共服务微信的用户带来极大不便乃至损失。腾讯这次算是躲过了一劫,保住了“微信”商标。
但是这种商标“拖延症”是万万要不得的。商标是消费者对商品基于了解和熟记的基础,消费者认可了你的产品,记住了你的牌子,商标就有了无限的价值。公司若是因为拖延而忽略了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失去的不仅仅是品牌,更可能是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
因此,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企业,都应该重视自身品牌的保护,尽早注册完善自家的商标、品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再小的个体,也有自己的品牌; 再冷门的商标,也有无限的商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