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版商标转让分类大全
第一类商标转让: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二类商标转让: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三类商标转让: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第四类商标转让: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五类商标转让: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品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六类商标转让: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
第七类商标转让: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第八类商标转让: 手工具和器械(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第九类商标转让: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
第十类商标转让: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十一类商标转让: 照明、加温、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第十二类商标转让: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十三类商标转让: 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第十四类商标转让: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十五类商标转让: 乐器。
第十六类商标转让: 纸和纸板,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十七类商标转让: 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十八类商标转让: 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
第十九类商标转让: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二十类商标转让: 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二十一类商标转让: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二十二类商标转让: 缆,绳,网,遮蓬,帐篷,防水遮布,帆,袋和包(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二十三类商标转让: 纺织品用纱、线。
第二十四类商标转让: 布料和不属别类商标转让的纺织品;床单;桌布。
第二十五类商标转让: 服装,鞋,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