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变更办理途径。一是自行到商标局办理,而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需要进行变更申请的情况有:
1、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
3、商标代理人变更
4、商标注册证书错误,或申请书件有误需要更正的
商标变更有4种申请书件,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注: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的需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申请,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注: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注: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注: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有以上情况的,都应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变更申请,如私自变更不经商标局变更的,无法对商标拥有专有权,行驶不了专有人的权利,对在商标有效期内没有做变更的,或期间地址发生了变化没有及时做变更的,商标局的一些资料企业无法收到,商标具有会视为企业自动放弃权利人的专有权,会导致商标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