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将商标权利转让,商标转让之后,原商标持有人将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而商标受让人将享有商标所有权。
商标许可使用,是将商标权“分散”,将商标权授予他人使用,但商标所有权还是属于商标注册人所有。
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使用的区别之处在于: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3、.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2、.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3、.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6.、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使用本质区别还是很大的,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利,可将商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等,不论行使何种权利,都要按照商标法律程序办理,商标权受商标法律保护,商标持有人在享受商标权的同时,也有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