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提交到商标局审核后,商标局如果发现有近似商标问题的,会将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但在新商标法实施生效后,商标审查采取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模式。什么是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我们注册商标时,可以选择10个商品项目,标明你的商标注册后只能在这10个商品范围内使用,他人在这10个商品上不能在注册和你一样或相似的商标。

商标分类有45类,其中包括了市面上所有常见和不常见的商品,每个人注册商标都可以选择10个商品项目。难免会发生选择的10个商品项目里,有几个和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这样的情况,在以前也是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局会对改申请予以驳回,但如今,采取的部分驳回方式。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局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异议期满之日前,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撤回原初步审定,终止审查程序,并重新公告。因此,该程序并不是商标实质审查的必经程序。

商标分类有45类,其中包括了市面上所有常见和不常见的商品,每个人注册商标都可以选择10个商品项目。难免会发生选择的10个商品项目里,有几个和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这样的情况,在以前也是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局会对改申请予以驳回,但如今,采取的部分驳回方式。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局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异议期满之日前,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撤回原初步审定,终止审查程序,并重新公告。因此,该程序并不是商标实质审查的必经程序。
注:
对于商标部分驳回应该如何应对?
对于商标部分驳回应该如何应对?
1、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不申请分割的,无需提交。
4、商标局对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人的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实施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方式后,大大方便了商标注册人,也提高了商标注册的通过率。商标法经过多次革新,在2014年5月颁布的新商标法更细致化,对以往的不合理之处多加改善,商标分割业务让商标注册人有了改正的机会,务须再重新提交商标注册,只需改正补正即可。
实施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方式后,大大方便了商标注册人,也提高了商标注册的通过率。商标法经过多次革新,在2014年5月颁布的新商标法更细致化,对以往的不合理之处多加改善,商标分割业务让商标注册人有了改正的机会,务须再重新提交商标注册,只需改正补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