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广告在一个月前已经开始沸沸扬扬的开启广告宣传,先是天猫,双十一活动的发起者,在8月就已开始天猫活动报名,10月初开始大力宣传,在近期,网民们能发现其他电商如京东、苏宁、国美等所有电商,也以双11为名,加大宣传,对此,双十一商标注册者阿里巴巴发出通告函,声明其他电商使用“双十一”商标都是侵权行为。
对于阿里巴巴发出的这份通告函引起电商行业的轩然大波。受此影响,京东等电商不得不撤换此前在“双十一”期间的促销广告,京东改成了“11.11”,苏宁则先声夺人,启动“第二届O2O购物节”。但对此其他电商平台颇有争议,认为双十一光棍节是全民节日,不该被阿里一家独有,阿里是假借法律之名,行垄断之实。
对此反映,阿里回应“碰瓷需谨慎”。苏宁也回应道“市场是大家的”。
双十一是阿里在三年前在35类注册商标,“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等商标的确都被阿里巴巴集团注册。信息显示,商标使用范围涵盖三大类:“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广告”、“新闻社、电视广播、计算机终端通讯、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培训、安排和组织大会、提供在线游戏、电视文娱节目、经营彩票”等,商标专用期限10年。
对此汪洋律师表示,阿里天猫为旗下各商家借助“双十一”进行网购狂欢,是该平台提供的一种服务,可以获准注册成商标。然而,此商标并不能垄断“11月11日”这个概念,并不意味着其他电商不能利用“光棍节”进行促销,只要在宣传时规避使用此注册商标,就是可以操作的。
对于双十一争夺站不知是何结果,有网名戏称,不如把年三十也注册了,不准别人用。另一网友也说把我生日那天也注册成商标,不准别人过。
对此商标争议,各界都很关注,据专业人士分析,此次争议,阿里注册的双十一商标很有可能被撤销。争议结果请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