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注册且符合商标审查规定的商标,很容易通过审核。对于商标抢注,在商标局审核之时,尚有两次在商标公告期间提出商标异议的机会,但多数企业不知有人抢注了商标,在商标被抢注之后,商标抢注人联系过来了,或是他人告知,你的企业使用这个名称是商标侵权行为,企业领导者才知商标的重要。但已经被他人注册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还是有机会重新赢得这个商标的使用权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但成功率并不高。
对于他人恶意抢注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提出撤销该商标权利。但提出撤销申请,需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据从两方面准备。
一、提供商标抢注人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明
许多商标抢注人在抢注他人商标之后,向原企业提出高价出售该商标,如企业不够买,则将商标卖与他人或企业的竞争对手,
二、提供权利人在线使用商标的证据
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也就是在先使用证明。
商标遭遇抢注,并且抢注商标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核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这个方法撤销他人抢注商标的权利。但成功率很低,如没有证据证明他人是恶意抢注的,撤销申请更难以通过。也不排除他人是无意注册了该商标的情况,注册商标以先注册先使用为标准,为了减少损失和麻烦,建议及时注册商标。
商标遭遇抢注,并且抢注商标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核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这个方法撤销他人抢注商标的权利。但成功率很低,如没有证据证明他人是恶意抢注的,撤销申请更难以通过。也不排除他人是无意注册了该商标的情况,注册商标以先注册先使用为标准,为了减少损失和麻烦,建议及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