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国内没有地域限制,除港澳台外,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商标可在全国范围内依法使用。这有利于企业发展业务,宣扬产品。同时也利于不法之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而不易被发现。如果某个注册商标是北京公司所有,不法之徒在广州大肆使用北京公司的商标,如果北京公司商标维权意识不高,公司内没有专门部门管理监督,很难发现他人在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又因为商标没有地域限制,商标侵权者可能遍布各个城市,当发生商标侵权,商标注册人要向哪里的管理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对此商标法有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向侵权行为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商标侵权人住所所在地提出举报或诉讼。在以上的举例中,北京公司如发现有人在广州使用侵权产品,就应在侵权人的所在地广州提起诉讼,如商标侵权人所在地在广州越秀区,就应向广州越秀区工商部门或人民法院举报或起诉。精确到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商标维权。
此外,涉及大量侵权商标储存、隐匿、以及海关等行政机关对侵权商品的查封扣押案件,管辖不明确,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了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可以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依据。
在商标侵权中,以侵权人所在地为准。如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注册商标权利,应在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维权。
在商标侵权中,以侵权人所在地为准。如发现有人侵犯自己的注册商标权利,应在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维权。